
“艳照门”很出名,直逼华南虎事件。
在整个2008年初的这段时间,南方雪灾、沪深股市等都不及这个“艳照门”的热火朝天。根据百度搜索记录,包括非关联的搜索结果,“艳照门”的搜索记录条路突破了4000万,于是,很多朋友将“艳照门”上升到营销的高度,冠以“经典事件营销”、“网络营销”、“品牌”、“口碑传播”、“病毒式营销”等多个有份量的大名。
其实,剖开来看,从营销策略的适应条件与范围来看,“艳照门”算得上一次事件营销,但根本不是经典的事件营销,更不是成功的事件营销。(此处权且视“艳照门”为一次有预谋、有策划、有组织的事件营销)
首先,从“艳照门”的过程来看,先发布了几张“小萝卜头”的艳照,挑动一下公众的兴趣,继而再让重磅级明星“钟欣桐”、“张柏芝”曝光;待“英皇”出面否认说是电脑拼图时,马上由海外权威机构发布鉴定。当香港有关部门宣布,艳照门的源头已经找到时,发布者再陆续跟进,新的明星图片陆续推出。大多借用网络社区等传播通路,造成众多网民转载,以及媒体跟踪报道。最终形成热点事件。
实际上,这样一个传播过程与企业的产品上市手法有一定相似之处,但企业产品上市即使制造了一些悬念,也不一定能引发受众的关注。对企业产品而言,往往更多的是需要在广而告之的基础上促成口碑传播与购买冲动。
其次,从“艳照门”的参与者来看,陈冠希、钟欣桐、张柏芝、陈文媛、杨永晴、陈思慧、颜颖思、陈育嬬等,基本上都是颇有知名度的明星。本身就有相当的媒体关注度与大众关注度,都拥有相当量的“粉丝”。他们的一举一动,尤其是出格举动更会引发大量的关注,更不用说“艳照”。即使是个相当普通的姑娘,如果有艳照面世,也会引起相当量的转载、传播与关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