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,《汽车商业评论》编辑部百度了一下(baidu.com)遴选出七大营销事件。判断的基础是,它们在“求真、求善、求美”的基础上“求大、求异、求奇”
现在,还有新的营销手段吗?答案只能是,如果有,恐怕马上就会被对手们迅速学了过去,马上就会变得不新鲜。
比如,知道网络传播速度快、面又广,于是利用网络为手段的营销就层出不穷。甚至连豪华汽车也要在上面胡乱插一杠子,全然不顾互联网是个良莠不齐的地方,可能会倒了消费者的胃口。再比如手机短信也是很直接很迅速手段,于是也立即被全面复制,也全然不顾它对消费者的压迫感。
营销手段已经是人尽可用的东西了(尽管互联网提供了无限的创意,从博客到facebook,总有新的网络营销手段出现),能够报得出名字的花样也是越来越少。从电影营销、体育营销、艺术营销、公益营销、体验营销再到比附营销,从玩品位、玩奢侈、玩概念、玩互动、玩培训再到玩网络,人们所能够营销的,所能够玩的几乎已经都玩了。
但是,这是不是意味着营销已经到了尽头?显然不是。如果能够创造出一个别人从没有用过的营销手段固然是奇才,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用好既有的手段,如何能够推陈出新,如何能够进行最好的营销组合。这些才是最为关键之处。以前是,现在是,未来也将还是如此。
营销必须要不按规则出牌,营销必须要“求新”,在营销手段一定的前提下,“求新”就意味着要“求大、求异、求奇”。这几乎也已经是公认的说法。